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倫敦之旅第三天(The Charles Dickens Museum)

今天完全沒有坐過車,一直走。我住的這一帶是大學區,周圍的建築古色古香,很漂亮。不過我沒怎麼拍建築物,反而總被藍天吸引。回到香港, 在高廈林立的石屎森林,不容易看到藍色的一片天。

酒店附近除了大英博物館,還有狄更斯(The Charles Dickens)故居。我喜歡這個The字,洋人撞名者眾,the標示着獨特的那一位。這個世上有無數與我同名同姓的人,還要年齡職業都差不多。偶爾會恨上帝,有冇搞錯,同一時間創造那麼多個「XXX」,會否求奇了一點?

唯有靠自己,使自己有異餘其他的「XXX」,日後也可以加個 The字。 而這條Doughty Street,也因為有Dickens, 使48號這幢樓變得不平凡。真是「斯是陋室,唯吾德馨」。狄更斯,《雙城記》《塊肉餘生》(一作《苦海孤芻》)的作者。《雙城記》以法國大革命為背景,記一個男子甘願為愛人的心上人犧牲,替他走上斷頭台。這個故事是我小時候的記憶,那是電影。也只有歐洲男人會為女人犧牲自己,像梵高不也割下自己的耳朵嗎? 當然,狄更斯的焦點不只在情情愛愛,反思法國大革命才是他的鵠的。

下圖有些ironic。門口坐了一堆學生,不知哪個國家。老師領到這裏當然是想他們學習,然而他們都熱中於NDS,狄更斯泉下有知,應該不介意。只有安逸、孩子們受到保護(不必當童工鑽入機械去維修)才會如此無聊。

這個小小花園綠意盎然,有種「榆柳蔭後簷,桃李羅堂前」的和諧感。
原來當大文豪必須有個花園,還要有水噴出來那種。生活要夠閑適才能俯仰宇宙,思索人生。要是生活累人,天天如行屍走肉,那只能甘心當個平凡人。
故居連basement一共四層。這道樓梯通往地庫,很窄,跟我住的旅店差不多, 我更慘。難道天將降大任於斯人?
澡房,古人洗澡真麻煩, 要燒柴煲水,搞一輪。旁邊的長椅上放着幾個古老燙抖。這個盤這麼小,我都不夠坐啦。
地下酒窖
陳列室一隅。
客廳。
倫敦的天,好像特別藍,可能沒什麼高樓之故。狄更斯應該和我站在同一位置,但他絕不是井底之蛙。
我很喜歡寫字,字體可以反映心情。電腦流行後,多久沒有收過信了。很想很想儲起一些字跡,有時可能比相片更有紀念價值。狄更斯的字很草,幾不可辨。那個年代沒有打字機沒有電腦,創作就這麼一字一字寫下。狄更斯其中一件心愛的陶瓷玩具,它使我想起The Phantom of the opera中的那個猴子音樂盒。 This painting is called 'A Souvenir of Dickens' painted by Robert W. Buss. It shows Dickens dreaming of some of the many characters he has created. The painting was left unfinished after Buss's death. 遺憾使這副圖更浪漫。
臨走回首,黃昏中的狄更斯故居暖烘烘的。作家已逝,但他的文字卻是永恒的。
我認路很差,今天迷失倫敦Bloomsbury,將大學區幾乎繞了一周。手中地圖又與實地有少少出入,途經這個City University,居然有個孫逸仙雕塑。
第一次邊遊邊寫,人在異地, 應該拋下日常生活中的一切。今次忽然發現,寫,已成為生命一部份如每天必須吃飯洗澡一樣。覺得自己有點像《小親親》中的陳慧琳,行到邊寫到邊。回到香港,也就不再寫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