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

小說創作(17)

我被走過的深藍色衣服打亂了思緒,它出現在家裏的其中一個相架裏,那是童的制服。在指導教授的介紹下,童在博物館裏找到一份工作,工資不高卻讓她高興了一陣子,還得意地拍了張相片寄給我。

我不由自主跟着那深藍色走到四號館。她停了在一個玻璃箱前,開始講解。隨着她的手指看到劉易斯棋子(The Lewis Chessmen),它們是一批精緻小巧而古怪的棋子,1831年被一個蘇格蘭農民發現。我的英文沒有童好,只因為童告訴過我,所以我知道這些棋子是海象牙造的。我回首望向那個講解員,她朝我笑了笑,竟然就是童。我目定口呆,不只因為發現童,更因為我看到另一首的他,他也站在那兒聽童的講解,非常專心。童也發現了他,參觀大英博物館的亞洲人多的是,大都是些附庸風雅的旅客,只有他那麼專心。我下意識往玻璃箱後一躲,再探頭望清楚時,講解員變回金髮健婦,而他也消失得無影無踪。

大英博物館地下的古埃及展廳總是人頭湧湧,我雖然很感興趣,卻受不了那種悶氣。二樓的木乃伊館更無置喙之地,一定是太氣悶,才會讓我產生幻覺。他們就是在這裏認識的,雖然我一點都不想知道,童回港時還是鉅細無遺地告訴我。說到底,其實是童追求他在先。

童說他那時在博物館附近一家韓國小餐館裏當侍應,那是他遠房親戚開的,他有四分一韓國血統,卻不大會講韓語。我看了看手錶,都快一點了,腳自動地帶我離開了博物館,一直穿過館外的廣場,出了閘口橫過馬路是一家Starbucks。在香港我很喜歡喝Starbucks的Latte,離開了就不想再碰。越過旁邊的一條小街,我看到了一家紀念品店。賣的都是很英國的禮品,其中我看到了它,一隻銀色的小熊。我記得童有一個,他也有一個。是他們一起買的吧。小熊胸口有個英國國徽,四肢可以活動,煞是可愛。我拿起了又放下,那是屬於他們的。但離開時,我手裏多了一個紙袋,捏着時可以感受到小熊活動的四肢。

終於,我找到了那家韓國餐館,小小的,裏面有五六張小桌,沒什麼人。櫃台後的背影讓我幾乎叫出聲來,他怎麼又在這裏? 當他回過頭來,看着那雙熟悉的濃濃的眉毛,視線開始模糊了。「請問您想要點什麼?」對方一口流利的英語,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張陌生的面孔,然而他跟他有着一樣的眉毛,我想這就是他的表弟吧。我胡亂叫了一客泡菜飯就坐了下來。我掃視了餐廳,廚窗上貼着特價套餐的價錢,還有帶走的價錢。鋪面就他一個,和他當時一樣,童天天來就坐在這個角落看着他,直到他也發現了她。童就是個那麼敢表達的人,我永遠做不到。童說那是一見鍾情,唉,「一見鍾情」,他也那麼說。

眼前這個小伙子很勤快,在外國生活的亞洲人總要加倍的努力才能得到一點的回報。他比他更小,才十八歲吧。他為什麼會喜歡童呢?雖然童很好看,但他似乎不因為她的美貌。他那麼靜,童那麼鬧......正胡思亂想間,我的泡菜飯到了,剛煮沸的泡菜還冒着泡泡,嫣紅的伏在雪白的米飯上。在外國看到這麼好的米飯,會有種莫名的感動。童說她足足吃了兩個星期這裏的飯。想到這裏我不禁失笑,她就有這種儍氣。

這一刻他們在香港做什麼呢?我還想這些幹什麼?

吃完了飯後,我望了他最後一眼,又回到大英博物館,也許人們都去吃東西了,地下埃及展館竟不再那麼擁擠。我隨意找了張長櫈坐下,抬頭望向身旁高高架起的阿蒙諾菲斯三世雕塑,它原本應該在樂蜀的卡納克附近,卻被搬到這兒來。法老啊法老,你也不由自主,對嗎? 它的下巴缺了一個半圓的缺口,看着更悽涼。同一張櫈上有個法國父親在餵嬰兒車上似乎已有三四歲的女兒吃葡萄,父親一臉溫柔,說話溫聲細氣,而小女孩也平心靜氣地回應着,沒有中國小孩的撒野。兒女,是上天給予的福氣,我伸手拉了拉頭上的帽,它能掩蓋我稀疏的頭髮嗎?

另一邊一個女人的長髮讓我回過神來,她正專心地在書上寫着筆記。那是一本簡體字書,她是中國人吧。也許我盯着她太久,她朝我看了一眼。我不知哪兒來的勁,居然主動跟她講話。

「你的頭髮真好看。」我由心底裏羨慕,療程掉了我許多頭髮,更附送自卑。

「謝謝。」她托一托眼鏡笑了一下「如果你是洋人或是男人,我會狠狠地瞪你。哈哈。」我也笑了。「有這個必要嗎?你在看什麼書?」她把書合起來讓我看到封面,是一個劇本,她說。

「你是演員?」

「不,只是很喜歡看戲劇,帶了一本劇本來看。」

「哦,為什麼自己不寫?」

「我也寫小說,但最近實在沒有靈感。你一個人來英國?」

「嗯。」

「你不快樂,來散心!」

我笑了一笑,居然答她「我病了,不想連累家裏人,所以選擇離開。」

她沉默了一下子,「也許我有點唐突無禮,但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你的故事?」

為我寫自傳?有這個必要嗎? 離開不就是不想留下什麼嗎? 看着她右手中指的繭,那是筆耕的結果。如果在最後的日子可以幫到一個人,也許,我的生命會有點意義。

「改天吧,今天我有點累。」

「我還會多留兩天,明天下午在這兒等,好嗎?」說着,她拿起外套,揹起背包就走了。

「喂,你叫什麼名字?」

她又托了托眼鏡,笑道:「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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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回寫於2月10日,相隔了幾乎四個月,有些片段早已存在腦海,不知怎樣串連。寫作真的要很刻意觀察,深藍色的制服、街道上的路和那韓國侍應都是真的,那侍應有點像宋承憲,很韓國人。很多謝他的出現,讓我對故事中的「他」有更具體的想像。

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倫敦之旅第六天

時光荏苒,倏忽間就來到第六天,明天我就要踏上歸途。

今天起得有點晚,錯過了早餐。洗手間忽然旺場, 等呀等,出門口已是十二點。第一站,St. Paul's Cathedral. 昨天在Covent Garden也有間St. Paul's Church,規模很小,大家都是教堂,原來Church 和 Cathedral是大有分別的。

St. Paul's跟我住的這個地方不在同一條地鐵線,雖然只距三個站,也要轉車。

教堂果然宏偉,而且須要收費。由去年歐遊的經驗已知,宗教是一門生意。尤其最近我有點遠離神,對教堂之類的地方更反感。這裏還要收費11鎊,好過去搶。最可笑收費處在教堂內,站在那兒,基本上已看到裏面什麼一回事,遠不如巴黎聖母院。我也就調頭離開。

今天又遇到松鼠,這隻大Pat松鼠好大的膽子,走得很近。 牠們動作很快,其實要捉牠們不容易。
近到這個地步, 可惜我沒有麵包在手。

外國人教育下一代真的與我們很不一樣。我完全沒有見過任何渴罵的場景,孩子頑劣得在中國家庭早已吃耳光,洋人最多一句: "enough! " 而下面這位媽媽為了讓孩子與鴿一起,竟不斷把麵包碎撒在他周圍甚至身上。
一個男人把雙包胎交給狗狗看管,香港早已遺棄了牠。狗,真的很忠誠。
今次一次也沒有坐巴士,這是最古老的倫敦巴士,其實中學時代香港的中巴也是這個樣子,夠老就見過。


由聖保祿大教堂一直走,亂打亂撞,見到這座華麗之極的哥德式建築,原來是法院。 這時竟碰上遊行。
遊行人士是Sri Lanka人士,又敲又打鼓,大叫口號,但口音太重,不知所云。全程秩序井然,好像是大學生麼的。
原來我處身Westminister區,誤入了另一個推介景點:Summerset House。現在主要展出畫作。大樓前竟有噴水廣場,教我想起東涌東薈城。
完來倫敦不大,又回到泰晤士河。這道才是真正的London Bridge,遠處又見London Eye在轉。
每餐都捱到很餓才吃,今天在酒店附近的商場一間被推介的法式蛋糕點吃了個Tea,一件芝士蛋糕加咖啡要6.25鎊,味道也只一般。
跟Covent Garden 有不解之緣似的,三日以為來回超過六次。說過要去一去跳蚤市場, 誰知地鐵線路改道,懶得去著名的Camdon Market,原來Jubilee Market也是一個跳蚤市場,我又打算今晚再看一齣歌劇,於是就去走一走,感受一下。結論,不外如是。
附近很多人,也有不少人賣藝,這個最正,吹「笙」呢! 老伯還出碟。
我舉機拍照時,老伯瞥了我一眼。
這區真的超多劇院,這家是我所見最大型的, 苑如一間酒店。
結果,我在Dirty Dancing與Chicago之間選了Chicago,非常精采。那些Dancers真的非常sexy,舞姿超勁,很有力,整體給我的感覺是「一流」,男觀眾一定看到噴鼻血。哈哈。今次看的三齣劇剛剛好,the Phantom是一般俗劇,質素也一般(有了比較,要求就會高了);The Lion King 老少咸宜,兒童更宜;今天的Chicago就 for adult。三類不同的劇種,給我不同的感覺。戲票很貴,45鎊,坐upper circle,座前有望遠鏡可租,只須付0.5pound就行,實在體貼。望遠鏡上寫着Please replace,有人遺規拍照,在場員工就大叫"Ladies and Gentlemen, no photography please."通通都是本着自律的原則。什麼時候,中國才能達到這個水準。
明天一早就要check out,將行李寄存在lobby,然後我就會在大英博物館獃餘下的時間,直到五點坐tube 到Heathrow。
倫敦之旅亦到此為止。

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

倫敦之旅第五天(Covent Garden and the Lion King)

忍住不再post兩張Natural History Museum的相片,這個大型哺乳動物模型場館好厲害。
麋鹿標本。個人很喜歡麋鹿,尤其牠們那大塊的角。但只有一副骨架又好像有點那個。
今天的雨更密了,看清楚地圖,才知道很多景點都離Russell Square很近,真好。其中一個是Covent Garden, 是一個很熱鬧的市場,小店名店賣藝什麼都有,這兒是市雜中心,下場有人表演大小提琴,也會有男高音表演,藝術只是生活的一部份。
街頭還有人扮石像、彈琴(地鐵最多)......
真正Singing in the rain。 終於發現一間Agnes b,但價錢跟香港相若,在香港買或者還可以有折,何苦跑老遠?拍張相片算了。這間agnes b樓高三層。當然拍蒼蠅為主。相對於其他英國品牌,agnes b 真的沒什麼風格可言。
旁邊是本地品牌Paul Smith。好喜歡這兩個品牌的標誌,不約而同都是handwriting,證明字跡好重要。Paul Smith價錢昂貴,動輒二三百鎊, 只可以遠觀。但買不下去的更重要原因是......
看到店內的西裝友嗎?他不是客人而是sales,個個都很型的樣子,走進去就有種買了也着不好的感覺,誰還好意思買? Put it back, sir. 英國人很敢穿,有些的確很型,但有些太花巧,形同Gay佬,有點吃不消。
Covent Garden除了是消閒購物的地方,更是劇院林立,我走了一圈,就遇見三四間。由Piccaddilly Circus到這兒都叫倫敦西區(其實不西),有超過三十間劇院,每個劇院獨立演出一個劇目,像Her Majesty Theatre永遠只演The phantom of the opera。這在香港,很難想像吧。
這家長期演出Chicago,我在想,要不要多看一齣呢?那今年我看演藝節目真是看到嘔白泡,有點消失不良。但難得到倫敦看劇,且看今天心情。
今晚重點是看The Lion King,在Lyceum Theatre,非常接近地鐵站Covent Garden。
自那天看The Phantom的經驗,我不敢再有任何期望。誰知今天真的很好位,M20很前而在左邊單邊,正! 場館極華麗,有點出乎意料。The Lion King 和 The Phantom of the opera都是必爆劇目,而The Lion King聲稱不會有折,我的座位賣48鎊。
我由左側進入Stalls位。
這張只是想記下現場感覺,拍得很糟。劇場共四層,兩邊有五個包廂,好正。這場劇還會有「動物」在包廂演出,給人一種被動物無處不在的感覺。 演出非常精采,主要演員全是黑人,戴着動物帽子和戲服。黑人的歌唱技巧無人能及,悠長嘹亮,勁爆。演員扮演各種各樣的動物,連草都有人扮,好好笑。故事跟迪士尼卡動一樣,講述獅子王Simba叔叔Scar不滿永遠做阿二,設計害死大哥Mofasa,趕走姪兒再強聚帝位,令草原一片死寂。
現場很多小朋友,看得好開心。一般musical都做兩個半小時,7:30PM開始,竟然個個眼仔睩睩,經常掌聲雷動。
也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看得太多,有些厭,同時倫敦的演員不知何故唱到不像歌劇,所以今次有些失望。反觀The Lion King,充滿新鮮感,與Phantom是很不同的劇種。演出四方八面,別說小朋友,被動物草原包圍,我也很開心。
忽然想到下一站,何不去非洲?
演獅子王的黑人男主角肌肉澎湃,四十幾吋胸肌是少不了的,手瓜又起展睇怕食嘢都唔洗點俾錢,充份表現出王者風範。劇中還有兩位小演員演獅子王和他的女朋友童年,活潑可愛,男的像隻小猴,演出稍嫌造作,反而女的很可愛,聲音很甜美。看樣子都不出十歲,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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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今次倫敦之行,去了三個大型博物館閒逛,走訪了著名的景點,不負所託買了該買的東西,又看了兩齣歌劇,都算行程豐富。還有兩天,還有聖保祿大教堂和跳蚤市場必去,感受一下那種宗教和地道文化氣氛。最後一天,check out 後應該會再去大英博物館,為我死唔斷氣的小說創作想想方向。
「半畝方塘一鑑開,天光雲影共徘徊,問渠那得清如許,唯有源頭活水來。」朱熹的《觀書偶感2》,其實除了看書,出遊也是一種注入活水的方法。

倫敦之旅第五天(自然歷史博物館)

今日再訪自然歷史博物館,在微雨中排了好一陣隊,一入場館就覺得,值得。
建築物外型太宏偉壯觀了。
這條恐龍模型是假的,但也夠震撼。
這兒像教堂多於博物館
場館有五個區,以顏色命名,恐龍館位於紅區,而後就可以看到這麼多的標本。
這隻一度被誤以為是恐龍的原來是哺乳動物,分別也許就在於生蛋還是胎生,我估。
動物學部份最有趣,這是鳥館。
似唔似《冰河世紀》中搶西瓜、跳崖的儍鳥,原來真有這種鳥。
好恐怖的鳥頭標本,這一排將鳥類的不同部份陳烈出來,還要是不同鳥的那個部份,下面是頭部,標本內塞了棉花,感覺有點嘔心。但無可否認,非常詳盡。
還有幾隻被剥了毛的,告訴人們鳥毛的分佈。
琪琪,原本是野生熊貓,在四川被捕而養在北京動物園,後來被英國買下,養至1972年老死,我那時還沒出生,想不到還有熊貓買賣。
自然歷史博物館原是大英一部份,1880年因為須要空間擴充而遷往Kensington。
天花上有些人形骷髏骨,想起《盜墓迷城2》呢。
我也有這麼面圓圓的一天。陰公囉。
扶手梯好型,插入地球深處。
這兒模仿神戶地震,地板會動,熒幕上顯示當時便利店拍到的地震情形。
逛博物館真開心,可以學到很多東西,增廣見聞。香港不可能有這種規模的博物館。NHM有6800萬件展品(這兒的博物館間間都閑閑地有幾百萬件展品),香港上次那個法國大革命,只那麼幾件看得人眼痛的板畫,想起就勞氣。
看這隻小猴,故意用手指比一比,牠真的很小。
一本書的封面,好好笑。動物很單純,很可愛,值得愛。即使是鱷魚,其實也受到威脅,沒有動物比人更可怕。我們應該好好保護他們,作為萬物之靈,即大阿哥,應該去保護其他物種,也只有人類有這種能力。
這篇有些玩嘢,厚顏無恥地先寫了英文版,再寫中文。只是想文字上有點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