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 在必經的路上, 一個佝僂的伯伯逐條燈柱貼上一張 A4大小的紙, 他動作很慢很慢, 雖然趕時間, 我忍不住走上去想幫他。他一把把我推開, 堅執地繼續貼。我朝那張白紙望去, 是張尋人啟事。
啟事上有張相片, 是個小男孩。我好像在哪裏見過他。時間不由我再多想, 回頭再看一看老伯伯就走了。
這一天, 我無法專心, 心裏總想着那啟事中的小男孩模樣。趁着中間的空檔, 我走了出去, 撕下一張仔細地看。「郭柱, 十歲, 走丟時身穿格仔小襯衫, 單純。」 我不禁失笑, 哪有人以「單純」作為尋人特徵。這時我才發現早上那個伯伯就坐在我身邊的路旁, 白內瘴的雙眼呆滯地向前直瞪。我不知哪來的儍勁, 決定幫他找這個小孩。
當中午開始, 我就到處問去。先是問我身邊的同事,「你見過這小男孩嗎?」 「郭柱, 名字好熟, 好像見過。」「你也這麼覺得, 我就覺得真見過這小孩。你不知道找他的人多慘......」
我第一站去了附近的沾仔記雲吞麵鋪, 老闆娘神色不善, 看着她我都不敢問了, 每天那麼多人光顧, 哪兒會記得。我只好往前直走, 走到嘉運大廈附近, 沿途也不知可以問誰。繞了一個大圈, 又回到原地。
看來光找附近是不行的。我南下往尖沙咀方向走去, 登上了視光中心, 問相熟的眼鏡店老闆可有見過這個小男孩。他托了托眼鏡, 「是有點印象......」「那我沒搞錯囉!」「但, 又好像沒見過。」「... ...」
我再走, 走過海港城, 走到海濱公園, 腳已經開始發痠了。這時身邊走過一男一女, 男的扯着衣領, 說好熱呢。我心想, 十二月的香港還真的挺熱呢。女的卻不以為然。男的於是叫女的伸出手, 然後把汗擦了她一把, 說: 「你說熱不熱」。女的呱呱大叫, 追上去打他。 我站住了腳, 看着他們跑遠。不行了, 我要改坐車。
車, 把我載到九龍灣, 德福商場, 這麼大, 問誰去好呢? 從麥當奴開始吧。「你見過這個小男孩嗎?」 沒有人再回應我, 只向我投以奇怪的目光。我尷尬地離開, 隨便上了一輛巴士, 想儘快逃離那種眼光。車晃啊晃, 晃得我幾乎睡着了。居然就到了終點站, 我抬頭一看, 看到了海。是香港仔南灣。該死。但既然來到了, 我決定試一試。同時, 我覺得, 不應該再問人, 我問了一隻蚊子。蚊子停在我的額上, 聽我描繪小男孩的模樣, 搖搖頭然後就飛走了, 在我的額上留了個疙瘩。
好不容易又回到了沾仔記, 天都黑了。點了一碗三併麵。我打算向牛肉雲吞或者鯪魚球打聽一下。雲吞率先浮上來, 搖頭晃腦的又沉了下去。牛肉奇怪地看着我, 鯪魚球說他什麼都記不住。我再問麵, 麵滑進我的肚子, 告訴我好像在拐彎處見過他。我高興極了, 拐個彎就快步走去, 沿途看見了一隻垂死的貓。我蹲下身, 看着牠被輾得突了出來的眼珠, 牠的身體還在抽搐着, 一顫一顫, 半邊腦袋都扁了, 腦漿噴了一地。「你見過這個小男孩嗎?」 貓, 忍住最後的一口氣, 用還嵌在眼框中的一隻眼珠看了我一眼, 搖了搖頭就斷氣了。 我朝牠笑了笑, 道了聲謝就走了。
「爺爺, 走吧, 您別這樣。」我看到一個男人扶起貼尋人啟事的老者, 我嚇了一跳, 那男人和啟事中的男孩八成相像, 只是大多了。我忍不住上前問: 「請問, 這個小男孩是你的弟弟或者兒子嗎? 找着了沒有?」他朝我手上又皺又髒的紙看了一看, 禮貌地回答: 「我爺爺得了瘋病, 這張相片其實是他小時候拍的。再見。」
「瘋病?」我默唸着這兩個字, 看着他們漸漸地消失在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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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剛發現了人生第一根白頭髮, 這篇文章算是一個紀念。
(這篇是受《暗戀桃花源》江濱柳找雲之凡的啟事啟發。丟了一個人一隻狗一個東西, 可以寫啟事。那麼過去(郭柱), 也可以透過啟事尋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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